(柬埔寨)雖然國會9個技術委員會已把《硫酸管理法》草案呈上國會,惟民間組織和反對黨依然對此法案的一些條文感到擔憂。
國會9個技術委員會與政府代表於10月召開會議討論《硫酸管理法》草案,最後會議表決通過把草案呈上國會。《硫酸管理法》草案共有6章27條文,民間組織和反對黨對第14條文至24條文所存在不明確的法律懲罰表示擔憂。
民間組織指出,由於這些法律懲罰存有“漏洞”,國會如果按原樣通過,將無法有效地減少硫酸攻擊案件。
柬埔寨促進及保護人權聯盟(Licadho)調查辦事處主任恩松案說,草案從第14條文至24條文只是說明涉及使用硫酸攻擊他人的幹案者將面對法律懲罰,並沒有規範幕後主使者、合夥也必須連帶面對法律懲罰。
“根據《硫酸管理法》草案規定,涉案人士一旦被法庭裁定有罪,將遭判處20年有期徒刑,或終身監禁”。他說,《硫酸管理法》草案只針對幹案者而已,如果國會如此通過,這說明幕後主使者依然可以逍遙法外。“因此,我們希望國會重新審查第14條文至24條文的法律懲罰,並補充條文對付幕後主使者與合夥者。”
沈良西黨議員莫淑華對草案只制裁涉案人士而沒提到幕後主使者等表示不認同。她建議政府應該成立一個特別法庭,以審理硫酸攻擊事件。但是,國會議員姜葉說明,雖然草案說明涉及使用硫酸攻擊他人的幹案者將面對法律懲罰,但根據憲法第3條文,幕後主使者、合夥也同樣要面對法律懲罰。“因此,我們沒有必要在《硫酸管理法》草案補充有關幕後主使者、合夥的法律懲罰”。
另外,民間組織和反對黨也要求受害者可以免費接受初期醫療的規定,擴充為政府醫院等為受害人提供終身醫療服務。(柬埔寨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