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全國民主運動:舒吉必須離黨


(緬甸)緬甸全國民主運動發言人今日(週三,3月10日)表示,軍政府公佈的新選舉法規,意味著反對派全國民主運動(NLD)必須驅逐黨領袖昂山舒吉,因此舒吉將無法角逐今年舉行的緬甸選舉。

根據緬甸官方媒體刊登的政黨登記法,軍政府禁止任何被法庭定罪者參與政黨,所有不服從這項法令的政黨也會被廢除。

諾貝爾和平獎得主昂山舒吉在過去20年有14年遭到拘禁,她在去年8月被當局以違反軟禁條件罪名定罪,被判處18個月軟禁。

NLD發言人年溫表示:“我相信我們必須驅逐舒吉出黨。軍政府的立場已經非常鮮明。我對這個選舉法感到震驚,我沒有料到結果會這麼糟糕。”

根據新法規定,政黨有60天向軍政府委派的選舉委員會登記。全國民主運動並未決定是否參與這次選舉。

在舒吉的領導下,NLD1990年以壓倒性票數贏得緬甸選舉,但這項結果最終遭到軍方宣告無效。

2008年,緬甸新憲法在公民投票中獲得通過,條款規定嫁給外籍人士的公民禁止參與競選,舒吉因此被禁參選。

新法律也禁止所有參與神職工作的人士,包括佛教和尚,以及公務員參與選舉。(大馬星洲互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