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針對扁家弊案再衍生的二次金改弊案,台北地方法院10日再度開庭,下午傳喚陳幸妤、陳致中及黃睿靚等三人,審理有關洗錢罪的部份。陳致中在庭上表示,當初只是協助母親吳淑珍處理海外帳戶,不清楚錢的來源用途,否認涉及洗錢,他聲請傳喚吳淑珍對質詰問,獲得法院裁準。
法院原訂下午2時半開庭,不過,不到2時,包括陳幸妤、陳致中和黃睿靚3人,都提早進入法庭準備。陳致中夫婦在庭上表示,這次二次金改洗錢罪嫌的起訴部份,和已經判決的扁家四大弊案有重疊,兩起案子算是同一件關係,法院不應該再審理。
陳致中夫婦表示,當時處理海外帳戶,是按照母親吳淑珍的指示,根本不知錢的來源是貪污不法所得,因此,不構成洗錢罪嫌。陳致中聲請傳喚吳淑珍交互詰問,法院除了裁準,也決定讓陳致中和陳水扁對質。
陳幸妤則是指出,寶徠花園廣場的承租買賣,她否認知情,陳幸妤要求傳喚吳淑珍的買屋人頭呂和霖,以及國泰金控副董事長蔡鎮宇等人,出庭交互詰問。
另外,針對二次金改弊案,台北地方法院10日上午傳訊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國泰金控副董事長蔡鎮宇、前國泰世華副董事長李明賢等7人再開準備庭。馬永成在庭上表示,當時國泰與富邦金控爭奪合併世華銀行,他從未聽說有人向扁尋求奧援;自己也僅受扁囑附向業者轉達政策大方向,絕非直接介入並購。
特偵組去年12月24日偵結二次金改和扁家洗錢案,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包括陳水扁夫婦、馬永成、國泰金控副董事長蔡鎮宇、前國泰世華副董事長李明賢、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營運長馬維辰等人。特偵組起訴認為相關被告在國泰並世華、元大並復華涉收賄;扁家在國泰世華保管室的鉅款涉洗錢。
上午庭訊結束後,法官諭知12日下午2時30分及18日下午2時30分,繼續召開二次金改弊案準備庭。(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