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元宵節來臨,河南省鄭州市和內地許多城市一樣,再次明令禁止在市區銷售燃放孔明燈。違反規定者,除沒收孔明燈外,還將給予重罰,情節嚴重的將予以拘留。民眾對此舉雖稱理解,但疑慮難消,難道為了防火就一定要犧牲民俗?這說穿了是一種“懶政思維”。
孔明燈又稱“許願燈”、“平安燈”,是以固體酒精等燃料為熱源,通過加熱紙質燈籠內的空氣產生浮力,可隨風飄蕩的空飄燈籠。在元宵佳節放孔明燈表達祝福與心願是中國傳統民俗。但是,由於易燃、去向難控制的特性,近年來,內地因孔明燈引發的火災事故數不勝數,孔明燈在中國內地各省市屢屢遭禁,南京、無錫、徐州、鄭州、呼和浩特等諸多城市明令封殺孔明燈。
2月6日,記者走訪鄭州數位市民,對於封殺令,市民們褒貶不一,有的贊成安全第一,有的則認為太過小題大做。市民劉向告訴記者,防火患於未然固然好,但是,一項古老的元宵節傳統因此被禁,似乎有些因噎廢食。
河南當地媒體6日發表評論稱,放孔明燈這種傳統民俗像放煙花爆竹一樣,早已被實踐證明完全禁止既不合時令,也沒有人情味,更不符合保護中華民族傳統民俗的公眾願望。孔明燈代表了一種傳統的歷史文化內涵,記錄著許多中華先民們生活、理想、娛樂、民間工藝等豐富資訊,若都像這樣“一棍子打死”,許多傳統民俗就會逐漸衰敗和消失。
而對於政府的“一棍子打死”,評論更尖銳指出,一想到什麼事情會存在安全隱患,就一律禁止,說穿了是一種“懶政思維”。市民們亦發出質疑,政府能不能化禁止為監管?從放飛地點、高度、數量、燈的材質等方面加以控制,完全禁止孔明燈難道不是政府推卸應負責任的表現?
鄭州市民馮岩的建議代表許多市民心聲。他說,政府可指定一個遠離居民區和其他建築物的地方用於放飛孔明燈,或限制放飛數量,像貴州省思南縣近日就有10萬居民同放一隻孔明燈表達祝福。而廠家也可對傳統工藝進行升級改造,使用更安全的燃料,或確保孔明燈在放飛過程可受控制。(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