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台灣高等法院31日上午開庭審理陳水扁家族貪污洗錢弊案,扁妻吳淑珍胞兄吳景茂、陳俊英夫婦,以陳俊英患有椎間盤突出、不堪南北奔波為由,當庭填寫撤銷上訴申請書,一審時對兩人所量處的刑度即告確定。吳景茂感嘆當初只是借自己帳戶給吳淑珍使用,沒想到惹出這麼大風波。
本案一審時,合議庭以吳景茂、陳俊英夫婦提供吳淑珍相關海外帳戶,供扁嫂海外洗錢,各判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但各須繳交新台幣300萬元的緩刑公益金。
吳景茂在出庭後表示,一審時雖獲緩刑,卻因2人共需繳600萬元公益金,而夫婦倆人沒有工作,有支付上的困難,因此才提上訴。但因陳俊英有椎間盤突出的老毛病,不宜久坐;同時庭期過於密集,開庭時間過長,南北奔波無法負荷,兩人於是決定撤回上訴。陳俊英也掀起外套,露出護腰器材,表示自己長期為舊疾所苦。
談到親妹妹吳淑珍,身為兄長的吳景茂仍是語多感慨,他說他只不過是借自己帳戶供吳淑珍使用,印章等相關重要文件都由吳淑珍保管,金額多寡,他根本無從得知,沒想到會惹出這麼大風波。他說,曾有一次吳淑珍跟他說為節稅借他帳戶匯7000萬元到海外,沒想到媒體報導出來竟有七億元,他感到非常錯愕。吳景茂也辯稱,吳淑珍那些政商名流朋友包括像是郭銓慶等人,他一個都不認識,如何幫吳淑珍洗錢。
吳景茂強調,長久以來官司壓力已讓夫妻倆吃不消,針對洗錢案放棄上訴,希望早日回歸平靜生活。(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