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自從新加坡后港區議員饒欣龍被開除後,女居民韋拉瑪稱她家境不好,急需代議士的援助,因此在3月2日向高庭申請強制性庭令,要求新加坡總理儘快舉行補選,並獲法庭批准這項申請。
后港女居民4月3日下午獲得法庭批准,可申請庭令強制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在合理期限內為后港補選。法官裁定,此案將於4月16日在公堂審理,而總檢察署正在考慮是否要提出上訴。
高庭法官菲立.皮萊3日在內堂發表裁決,同意讓住在后港的韋拉瑪(Vellama,42歲,兼職清潔工人)申請強制性庭令,命令李顯龍總理為后港區舉行補選,並限定他在3個月或合理的期限內這麼做。
案展16日審訊
代表韋拉瑪的律師M拉維,以及代表政府反對韋拉瑪提出申請的張遇仙高級政府律師,3日下午2時抵達高庭,在內堂聆聽法官長達1小時的閉門判決。
法官裁定,批准韋拉瑪提出申請,並案展4月16日在公堂全天審理,而且如果有需要,案件可隔天續審。
拉維聞判後在庭外受訪時面帶笑容地說,法官顯然接受訴方的論點,而不贊同辯方的觀點。
“這是個我們樂於看到的成果,是個正面的發展,也證明了法官以公正的態度處理這起案件。”
“這是新加坡憲法歷史的一個重要篇章,因為這能推進公民的選舉權。”
急需代議士援助
后港區原議員饒欣龍因拒絕回應桃色緋聞,在今年2月15日被工人黨開除黨籍。饒欣龍對被開除一事不上訴,放棄了議員資格。后港區議席在2月28日正式懸空。
韋拉瑪稱她家境不好,急需代議士的援助,為她和其他后港區居民爭取福利,因此在3月2日向高庭申請強制性庭令,要求總理儘快舉行補選。
李顯龍一週後在國會答覆議員詢問時宣佈后港將舉行補選,但他仍在考慮補選的日期。
辯方3月底指韋拉瑪的訴求根本是設想錯誤,而且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總檢察署考慮上訴辯方說,提出強制令的申請者必須證明有人拒絕執行公職,但總理沒拒絕舉行補選,只是還在考慮何時這麼做。由於韋拉瑪沒證明總理不肯補選,所以她不符合申請強制令的要求。
總檢察署發言人3日晚受詢時說,它正在考慮是否要針對法官的裁決提出上訴。
拉維則透露,他將邀請憲法專家針對補選這個課題提供專業意見,以作為呈堂證據。
另一方面,韋拉瑪原本要致函給李顯龍總理,促請他儘早為后港補選,但眼見法官批准她的申請,於是打消了這個念頭。(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