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不請律師,即使被判處入獄也會坦然接受,前校長李立弘︰“我要自己陳情,挽回一個教育者的尊嚴。”4月16日下午上庭面控,唯一個表示要認罪的前校長李立弘,在庭外冷靜面對媒體,沒說太多話,直到16日晚接近午夜時分,才用手機回應新加坡《聯合晚報》記者,進行了簡短對話。
已做好最壞打算
他在短訊中透露,自己其實已經做好最壞打算,“就算最終會判入獄,我也會坦然接受。他透露,因為在乎自己的良知,所以會自己面對,不打算請律師。“這是我的個性。”李立弘說,他不請律師,是因為擔心一旦請了律師,他就得聽律師的。他表示︰“自己陳情會更直接。”對他而言,自己陳情,除了更直接之外,另一原因是︰“我還需要挽回一個教育者的尊嚴。”
對於記者的窮追不舍,李立弘表示理解,畢竟這是記者的職責所在。“很多記者都是我的朋友,有些還是我過去的學生。”李立弘面對兩項控狀,指他在2010年9月26日和12月24日在明古連街的廉價酒店客房,與一名未滿18歲少女進行性交易。在這之前,李立弘在庭外被追問時一時感觸,眼眶泛紅,臨走前輕嘆搖頭,拋下一句話︰“請給我一點休息的空間。”
“針對近期的事件,對學校造成的影響,及對社會大眾帶來的失望,我誠意致歉。所謂‘行有不得,反求諸己’,我必須坦誠面對我的錯誤,用實際行動和誠意去更正過失,而不是推卸責任。身為一個永遠的教育工作者,我必須以身作則落實有過必改的決心。”
花絮
嫖客也到星級酒店開房
一般上,大家都以為嫖客偏好帶妓女到廉價酒店開房,但在新加坡名人嫖妓案的44名嫖客中,也有人願意花大錢把雛妓帶到四星級和五星級的飯店去“享受”。控狀顯示,大部份被告都把雛妓帶到明古連街和勞明達街一帶的廉價酒店如Hotel81、市中酒店(Strand Hotel)完成性交易,可是當中也不乏出手較大方的豪客如阿塔特(39歲)和黃源民(37歲)分別選擇到四星級酒店,如烏節路的伊麗莎白酒店和市中心的M Hotel。
年紀較輕的李文森(34歲)在眾尋芳客中更闊氣,他被指將雛妓帶到濱海灣金沙的酒店客房。另外,印尼籍的雷納則不喜歡上酒店,他涉嫌在傍晚時分把雛妓帶到劍橋路一座組屋單位內進行性服務。
“沒臉”見人各出奇招遮掩
雨傘、報紙、外套、口罩都派上用場,多名被告包頭遮臉躲媒體,“沒臉”見人。44名被告各出奇招離開法庭,嘗試躲開攝影鏡頭。其中兩人嘗試尋找其他出口,但處處踫壁,後來決定“勇闖”大門時,卻被門外大批的記者和攝影機嚇得縮回大樓。一些早有準備的被告,紛紛各出奇招,戴面罩、口罩、墨鏡、帽子掩人耳目。有者甚至雙管或三管齊下,再用雨傘、報紙、外套和紙袋遮頭,只露出一雙眼睛。
律師費最高不超過24萬
律師費數目不等,但最高也不超過10萬新元(約8萬美元)。包括著名刑事律師甦屹士律師和甦尼爾律師、謝明達律師、孫慶發律師等人在內,已有至少15名律師受聘為被告辯護。打這場官司究竟需要多少律師費,引人關注。一名受聘為被告辯護的律師受詢時說,根據此案的性質以及辯護難易程度,律師費肯定上萬元。“因為律師的名氣不同,收費也不同,但因為不是謀殺案那類嚴重犯罪,所以應該都不會超過10萬元。”(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