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名人嫖雛妓‧印尼富少申請回國籌備婚禮


(新加坡)被控嫖雛妓的印尼富少,原來是準新郎,將在今年6月2日與印尼籍的未婚妻結婚。28歲的雷納,個子中等,戴黑框眼鏡,穿著跟第一次上庭面控時一樣,白色上衣外加灰色外套,穿皮鞋,樣貌斯文。他在4月16日被控嫖雛妓,19日下午重返初庭,申請從20日開始分兩段時間回印尼籌備婚禮。

律師稱被告沒潛逃危險

他的律師艾門帕里拉列出4個理由,聲稱被告沒有潛逃的危險,因為他在本地有公司和房地產。控方陳紹榮副檢察司則提出3大理由反對。林書浩法官鑒於被告在受警方調查期間,曾在今年2月離開本地6天,過後回返,因此批准他從今天起到4月29日,以及5月16日到6月6日回印尼辦婚事。

本案19日下午提堂時,控方也提呈修改的控狀,列出未滿18歲的雛妓姓名,但要求法官發庭令禁止媒體報導雛妓的名字。控狀指被告前年9月24日傍晚,在劍橋路一座組屋8樓付450元給未滿18歲少女,接受她的性服務,觸犯刑事法典376B(1)條文。被告如果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長7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去年定婚期雅城行婚禮

被告早在去年11月就定下今年6月的婚期,那是在他涉嫌嫖雛妓後不到兩個月。艾門帕里拉律師庭上也披露,被告將在雅加達一間大酒店舉行婚禮。被告未婚妻離開時受訪表示,他已來新4年,涉案後才認識未婚妻,兩人將在6月結婚。

他說,兩人剛交往1個月,他就開始被調查。但這段期間,未婚妻對他不離不棄。未婚妻一直用手輕拍被告的背,以示支持。她表示︰“我知道他的為人”。

父親:他是個好兒子

被告說,他向來很愛新加坡,常驕傲地告訴人家他住新加坡,之前也有長期定居本地的打算。為兒子激動擋鏡頭,父親過後用印尼語告訴記者︰“他是個好兒子。”離開法庭時,多家媒體的攝影記者猛拍被告從出口走到對面停車場的照片,被告父親一時激動,伸手擋住幾個攝影鏡頭。

被告解釋,父親一直相信他,不然也不會花一筆錢在本地開公司讓他經營。父親知道他不會把錢亂花在不正當活動上。他說,調查中突然被上銬,讓他感到“很羞恥”,“一直哭,一直哭”,因為家裡人都是清清白白過活的。

父親與未婚妻陪出庭

被告由父親和未婚妻陪同出庭,兩人神情凝重。開庭前,被告與未婚妻平排坐在公眾席位,父親則坐在準媳婦身邊座位。等候開庭的幾十分鐘里,被告顯得鎮定,但50來歲的父親面露愁容,未婚妻也神情凝重。

被告保釋金從1萬元增加到3萬元(新幣,下同;約2.4萬美元)。法官同意控方要求,將被告的保釋金提高到3萬元,其中警方批的1萬元保金不變,另加現金2萬元。

法官也諭令被告遵守以下條件︰

● 每次離開前,向調查官說明行程和聯絡號碼。
● 每次回來後,24小時內向調查官報到,並交出護照。

辯方4大保外理由
● 在本地有私人房地產;
● 本身是一家公司的老板;(據知他代理美國淨化水設備)
● 持有另一間公司的30%股份;
● 接受警方調查時,曾在今年2月20日到26日獲準出境,準時回新加坡,隔天就把護照交給警方保管。若要潛逃就不會再回來。

控方3大反對理由
● 被告成立的公司才4年,是一間新公司
● 在另一間公司持的股份不多,只是小股東
● 他在本地沒有根,家人都在外國

被控嫖雛妓
洋人銀行家獲保釋

被控兩項嫖雛妓罪狀的瑞士籍銀行家比約金(40歲)20日下午獲准保釋候審。他的代表律師說,其當事人也否認有罪。比約金17日被傳召到警局時被捕,由於一直找不到新加坡籍擔保人被扣押至今。其律師奈度說,其當事人是由一人以1萬5千元保釋外出,但他拒絕透露這名友人的身份。

警方:勿上載雛妓照片
違抗庭令者監禁罰款

警方提醒公眾,不要再上載或轉貼涉案雛妓的照片或資料。本周以來,已有48名嫖客被控嫖雛妓,引爆網民熱議,不少網站把涉案雛妓的照片和個人資料放上網。在控方要求下,法庭前天諭令媒體在內的任何人都不準報導雛妓的名字以及任何可以泄漏她身份的資料。

有的網站已將雛妓照片拿下,但截至今午,仍有一些網站上載聲稱是雛妓的照片、名字等資料。警方提醒公眾,任何人違抗庭令,將雛妓的照片出版在任何媒介,都是犯法的。違反庭令者,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高達5千元,或坐牢長達12個月,或兩者兼施。

一涉案酒店取消鐘點租房

涉案雛妓最常出沒的2間廉價酒店,其中一間加強管制,已經取消鐘點租房服務。根據控狀,在案發時間也就是2010年9月至去年2月內,嫖雛妓案的57次性交易中,有48次發生在明古連街2間廉價酒店Hotel 81和市中酒店(Strand Hotel)進行。據悉,這兩家酒店原本都提供鐘點租房服務。

但市中酒店近日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自去年起已取消鐘點租房服務,顧客定房時必須定整晚。酒店也令員工必須嚴格檢查身份證和護照,以確保沒有未成年少女入住。但與市中酒店距離不到50米的Hotel 81,仍提供鐘點租房服務。(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