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香港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轄下的委員會,週五(4月16日)大致贊同屋宇署有關樓層序號制度的細節,包括只准刪去“13”和尾數是“4”的樓層,然而有關安排已比之前建議有所讓步。之前屋宇署建議刪去的樓層要以“A”、“B”等代替,以及不能跳多過兩層,引來發展商反對。新安排在9月1日起生效,全無“40”至“49”樓的樓宇將成絕響。天匯發展商恒基表示會跟從新指引。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李永達表示,雖然有關安排已有所讓步,但由於不會出現大幅跳層,他都會接受。
9月申請“入伙紙”實施
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轄下的屋宇建設小組委員會及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岩土工程師委員會週五討論屋宇署的建議。會後當局公佈就樓層序號制度的新安排,並修訂現行的《作業備考》,促請業界自律跟從。
《作業備考》只建議接受刪去“4”、“13”和尾數是“4”的樓層序號,其他做法都不接受。另外,採用非數目字、別號,以至“亦稱X樓”的做法都不接受。認可人士向屋宇署提交建築圖則時,須在圖則上清楚標明樓層序號,若序號有問題,屋宇署可建議申請人適當地修改圖則。
根據屋宇署的計劃,新樓層序號制度將會適用於在2010年9月1日或之後申請“佔用許可證”(俗稱入伙紙)的新發展項目。(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