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中轟前東家違約


  • 林宇中(圖:馬來西亞星洲日報)

(馬來西亞)大馬立志娛樂傳媒分別於6月14日及15日對媒體發表與林宇中因音樂及管理理念不同,結束合作關係的聲明書,引起當事人不滿;林宇中於6月21日下午,在中國經紀人蔡菲菲的陪同下,特地從杭州返馬舉行說明會,指立志娛樂違約在先,他們將保留法律訴訟的權利。

林宇中在聲明書中列出與立志娛樂解約的理由,指前東家並未如當初合約所說的為他發專輯及接拍電影,及在未經過他的通知下發出兩封不同內容的結束關係聲明書,對他不尊重在先。

特地請假返馬澄清

林宇中聲稱是在百般不願意的情況下選擇解約,因自今年3月開始,立志娛樂對於發專輯的事宜採用拖字訣。“每一次的詢問都沒有回應、不聞不問,在我拍完電影《紙月亮》之後,經歷了我入行以來最空閑的時期,但我不能讓自己一直空閑下去。”

林宇中說,雖然在海外並非大紅大紫,但總有一些商演及代言,但是因為立志娛樂並沒有給予回應,以致他從3月至今都是零工作,所以尋求律師意見後,只好在5月21日交出解約書並即時生效。“原本說好5月26日前給我一個回复,但一直到6月13日亦沒回應,我就寫好聲明書,未料對方在沒經過我的同意下於14日曝光,就連15日的聲明書,我也全不知情。”

目前林宇中在中國拍攝戲劇《愛上獅子座》,他在網上看到聲明後,覺得有必要把事情說清楚,特別向劇組請假4天返馬,向粉絲、家人及媒體交代解約一事。林宇中承認在北京成立工作室,也打算在大馬成立工作室,然而這一切並沒有授權立志娛樂向媒體公佈。

至於雙方解約之後是否涉及賠償金的問題,林宇中說:“合作過的都是朋友,我不管結局怎樣,澄清事實才是最重要,我們之前還是接了一些活動及代言,只要處理好這些活動就足夠了,我並不需要賠償。”

林宇中在記者會上更有感而發說:“我一直尊重對方,但我也要愛惜我自己。”未來會否有陰影?林宇中說:“我到現在還搞不懂,還是很納悶,大馬合作的公司部份還在思考,希望有適合的人選幫我接手。(馬來西亞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