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赤裸同床共眠不算“捉姦在床”?台中市一名男子懷疑自己“戴綠帽”,於是求助私家偵探跟蹤其妻。而私家偵探不負所託發現目標,最終破門而入,當場拍得這名婦人正全裸與外遇同眠共枕的“罪證”。但有關證據呈上法庭後,法官卻認為私家偵探是“非法取證”,又無法證明兩人有性行為,因此判被告無罪。
私家偵探破門攝裸照
家住台中的王姓男子懷疑姓李的妻子有外遇,李女是在2007年底與一名男同事參加公司宴會後,一同返回男同事住處,王姓男子僱用的私家偵探一路尾隨,在未通知警方下直接破門而入,拍到2人同躺在床上,其中李女一絲不掛,男方僅穿內褲。
但法官判決指出,控方僱用私家偵探拍下的通姦證據,是違法取得,不具證據能力,而李女當晚雖在呂家裸睡,縱有深夜相擁、依偎而眠,甚至二人有撫摸等行為,但也缺乏證據證明二人有性行為,最後判決李女無罪。(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