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台灣法務部週五(4月30日)晚上鎗決4名死刑犯,這是台灣經過5年未執行死刑後,首度再執行死刑。
週五晚上遭鎗決的4名死囚分別是台北監獄2人、台中監獄1人及台南監獄1人。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表示,台灣是法治國家,一切須依法行政,已判決確定的死刑案件,若要暫緩執行,須有合法理由,否則應依法“妥適辦理”。
拒執行死刑
前法務部長下台
台灣前任法務部長王清峰曾反對執行死刑,“願意代替死刑犯下地獄”,引發社會爭議,根據法務部及各傳媒所做的民意調查,台灣超過八成民眾反對廢除死刑,王清峰最後在各方壓力下被迫辭職,才平息這場風波。
繼任的法務部長曾勇夫3月底上任之初,已明確表示會“依法行政”,對已判決定讞的死刑犯將會簽發執行命令,他更表示首個鎗決令不會拖過今年底。
果然在上任剛滿一個月,曾勇夫週五晚上就簽署了張俊宏、洪晨耀、柯世銘、張文蔚4名死刑犯的鎗決命令。
台灣自2005年鎗決殺人犯林盟凱、林信宏兄弟後,已有5年未執行死刑,週五晚上4名死刑犯鎗決後,全台尚有40名死刑犯等待執行。(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