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精神病母拋女嬰下街‧夫收漏鐵閘匙自責


  • 兩個月大的女嬰被患精神病的母親從8樓走廊(箭頭示)丟下街慘死,警員到場後封鎖整層樓調查。(圖:香港明報)

  • 痛失愛女、妻子被捕的男事主8月11日晚上返回寓所,右後方是女兒的嬰兒床。(圖:香港明報)

  • 疑因精神病發將女兒丟下街的母親,涉嫌謀殺被警方拘捕,黑布蒙頭綑綁在擔架床送院。(圖:香港明報)

(香港)繼4個月前秀茂坪邨有精神病人斬死妻子後自殺,深水埗李鄭屋邨8月11日發生患病母親將幼女擲下慘案。一名長期患精神分裂症的母親,在丈夫熟睡時將僅兩個月大女兒由8樓寓所外走廊擲下,隨即企圖跳樓,被驚醒的丈夫阻止,女嬰送院搶救不治。據悉,夫婦二人結婚時,丈夫已知妻子患精神病,但一直不離不棄,11日事發後,男事主亦沒有責怪妻子,只自責沒照顧好女兒。

醫管局證實,事主為當局轄下的身心治療科個案,今年6月最後一次覆診,其後沒有按時覆診,葵涌醫院的個案經理一直有上門家訪,最後於7月登門探視,當時家人表示事主有依時服藥,情緒穩定。

6月後沒按時覆診

遭擲下身亡女嬰吳若瑜,是父吳和黃姓母親(29歲)的第一胎。二人在數年前經朋友介紹認識,當時女事主已患輕微精神病,惟男方不離不棄,兩人數年前同居,一年前共諧連理並誕下女嬰,夫妻甚為恩愛,女兒出生後一家喜氣洋洋。11日事發後,男事主並沒有責怪妻子,只是自責沒把女兒照顧好。

初相識已知妻患病
夫不離不棄

據悉,黃姓女事主1997年由內地來港,患精神分裂症多年。她雖有按時覆診,但一直沒有按時服藥,去年11月懷孕期間曾經企圖跳樓,幸被丈夫阻止,因此入住葵涌醫院,同月22日出院。

事主友人表示,男事主約50來歲,任職菜欄日薪散工,一家3口連同男事主之妹及兩名侄兒,6人居於300方呎單位。男事主是經濟支柱,其妹因中風行動不便,由侄兒照顧。事發前一星期,事主一家與朋友吃飯,慶祝女嬰滿月,女事主並無異樣。

事發前兩小時、即11日凌晨4時許,男事主察覺妻子情緒有異,在給女兒餵奶期間不停玩弄手指及拉扯頭髮,男事主遂收起家中所有鑰匙,以防發生意外。可是百密一疏,忘記收起鐵閘鑰匙,避免不了悲劇發生。

案發前兩小時
見妻玩弄手指扯頭髮

11日早上6時許,男事主被噪音吵醒,赫然發現大門鐵閘打開,女事主在單位外的走廊徘徊。男事主不見女嬰蹤影,出門查看,赫然發現女兒倒臥大廈地下,大量出血,奄奄一息。女事主則情緒激動企圖跳樓,男事主大驚撲上,把妻子拉回安全地方。

二人糾纏時驚動鄰居及大廈保安報警,救護員接報到場,將女嬰送往明愛醫院搶救,但已返魂乏術。警方接報到場,拘捕女事主,送往葵涌醫院留醫。警員其後以帳幕覆蓋大片血漬,警方封鎖8樓全層,政府化驗所人員到場蒐證,檢走女嬰衣物。

警方將案件列為謀殺案,由深水埗重案組調查,被捕女事主至11日晚上仍於葵涌醫院留醫。深水埗助理指揮官劉達強表示,該戶並無家庭暴力紀錄,亦非社署個案。他表示,過去多宗謀殺案涉及精神病人及家庭暴力,呼吁市民關心家人精神狀況,杜絕悲劇重演。

家人醫生支援足
精神病者可生育

今次倫常悲劇,疑由於母親精神病發引致,令人擔心精神病人能否勝任照顧幼兒。中文大學精神科學系教授李誠表示,只要家人及醫護人員緊密配合,精神病人其實可如常懷孕及照顧子女。精神科專科醫生曾繁光則稱,病人懷孕前,應有良好計劃及瞭解可能面對的風險。

曾繁光提醒初為人母者在適應新角色會感到壓力,加上荷爾蒙分泌變化,會提高患上產後抑鬱或精神病復發的風險。因此考慮懷孕時,應與家人及醫生及早計劃,瞭解可能面對的風險,以營造穩定懷孕及育兒環境,減低壓力及病發風險。

有自毀傷人傾向者不宜

李誠指出,除了有自毀或傷害他人傾向者不宜懷孕,只要有適切配合,精神病人可如常懷孕及照顧子女,過去亦有不少病人成為稱職媽媽的成功例子。不過,他說,這必須由精神科及婦產科醫生緊密觀察,並由家人提供充足支援。若病人屬於容易病發的高危個案,應由醫務人員定期探訪跟進。

他說,病者剛懷孕的4個月內,醫生會視乎病情暫時停藥或減藥,以免藥物影響胎兒成形。若孕婦在停藥期間病發,便須服藥控制病情,藥物會令胎兒患兔唇及心臟病的風險略為提高。

4個月後,胎兒成形,孕婦可恢復用藥,通常醫生會採用較早研發的藥物,藥物經多年臨床使用,證實對孕婦安全。而因藥物會經胎盤傳到胎兒,在剛出生的短時間內,嬰兒或會受副作用影響,出現疲倦、哭得不夠大聲的症狀,但沒有長遠後遺症,因此病人在生產前應與婦產科醫生密切留意胎兒健康。

母親產後用藥量亦可調校,以方便照顧幼兒,惟產後不宜餵人奶,以免藥物經母乳傳給嬰兒。李誠說,病人減藥會或令病發風險提高,但在家人支持下,可紓緩病人壓力,有助減輕病情。例如精神藥物通常服後會感睏累,家人便可在晚上負責照顧嬰兒。(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