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保釣8.14會師赴釣島‧日軍訂出兵方案應對


  • 10多名保釣人士8月13日到金鐘的駐港解放軍總部請願,要求駐港部隊派人為“啟豐二號”護航。解放軍方面並未與2006年般派人接信,保釣人士最後將請願信放在門外。(圖:香港明報)

  • (圖:香港明報)

(香港)香港保釣船“啟豐二號”8月12日成功駛出香港水域,預計14日早上到達澎湖馬公港補給,最快晚上於基隆外海與台灣保釣船會合,一同向釣魚島進發。日本《產經新聞》報導,日本自衛隊已指示制訂有關釣魚台出兵的方針,一旦海上保安廳未能應付外來船及人員“非法登上釣魚島”,海上自衛隊艦艇便會出動。

啟豐二號12日晚上離開香港水域,以每小時7至10浬慢速航行。保釣行動委員會主席陳妙德稱,啟豐二號與2006年出海的“保釣二號”同款,去年尾曾用50多萬元大維修。他說,若這次啟豐二號遭到2006年保釣二號被日方撞擊的同等程度衝擊,船肯定不能承受,但他們會盡力加強保護,包括在船加封多一層木板。

台保釣者:港船將與日周旋
台船趁隙駛進

台灣《聯合報》引述中華保釣協會理事謝夢麟稱,預計香港保釣船最快14日晚上抵達基隆外海彭佳嶼海域,與台灣兩艘漁船會合前往釣魚島宣示主權。謝說,為防止日本海上保安廳艦艇撞擊或強行登船阻止登島,將和由內地鐵殼船改裝的啟豐二號“分進合擊”。報導引述謝夢麟說,“為免我方船隻遭到擦撞”,將由“船體較日本艦艇更堅固的大陸鐵殼船(即啟豐二號)”和日方周旋,台灣漁船則會趁隙駛向釣魚島,希望將中華民國國旗插在島上,宣示主權及漁權。

台灣海巡署則表明,若台灣漁船或人民出海,必要時會加派艦艇與裝備確保安全,雖會以和平方式為前提,但絕對會以台灣漁船和人民安全為首要考慮。

保安廳若不敵
自衛隊出動

日本《產經新聞》13日引述消息報導,自衛隊統合幕僚長岩崎茂已指示制訂有關釣魚島出兵的應對方針,應付有官方船或漁船非法登上釣魚島,制訂在不同情況下,派遣什麼艦艇及部隊應對。

報導稱,對日本最壞的情況是中國官方船和漁船危害海上保安廳巡邏船,或海上民兵偽裝中國民間人士登島,若保安廳無法應付官方船挑釁,海上自衛隊便會出動;若認為有人非法登陸釣魚島,沖繩縣警會強制驅逐,不過若附近海域有中國武裝官方船部署,縣警則不會靠近。

此外,日本政府亦不允許國會議員提出登陸釣魚島申請,據日本共同社報導,議員原計劃於18日從沖繩縣石垣島出發,19日清晨登上釣魚島。

港人請願促解放軍護航
未有正面回應

而陳妙德等10多人,13日到駐港解放軍總部遞交請願信,要求派出艦艇為啟豐二號護航,軍方未有派人接信,但有軍人在大樓高處攝錄請願情況,最後請願人士把信函放在總部大門外。《明報》13日詢問駐港部隊會否派軍護航,新聞發言辦公室未有正面回應,只表示“我國政府對釣魚島問題有明確立場,駐軍堅決擁護和支持”。

至於今次海事處和水警未有阻止保釣船出境,《明報》查詢特首辦,是否特首梁振英決定放行,當局回覆稱“特區政府一直依法處理有關船隻出海事宜,並尊重香港市民合法表達意見的權利”。據瞭解,水警12日晚上收到海事處要求,但未能進入啟豐二號的駕駛艙,當時船已接近駛離香港海域,因此未能阻截,水警初步認為當晚做法合適。

2006年闖釣島水域
港船遭日艦猛撞

釣魚島主權爭議持久,牽涉中、日、台三地,2010年9月發生的福建漁船“閩晉漁5179號”與日本巡邏船撞船事件,日方以“涉嫌妨礙執行公務”為由,逮捕中方漁船船長詹其雄,14名船員及漁船也被扣查。詹其雄其後向記者表示,曾被日方拳打腳踢,扣查18天後始獲釋。

96年陳毓祥跳海宣主權喪命

香港上一次有保釣船能夠前往釣魚島是在2006年10月,當時“保釣二號”載著保釣行動委員會成員等共24人,於清晨進入釣魚島水域,在距島10公里處遭日方艦艇猛烈撞擊,船頭損毀,無法衝出重圍,結果被迫撤離返港。而在1996年,“保釣號”到達釣魚島海域,保釣人士陳毓祥率領5名突擊隊員穿上救生衣縱身入海宣示主權,陳因腳部被繩索纏住及遭船撞傷頭部,最後不治。

台灣方面,2011年6月保釣人士黃錫麟等人乘漁船從宜蘭出海,原稱到彭佳嶼釣魚,航行至離釣魚台海域約44公里處,突然轉往釣魚台方向加速行駛,日本馬上出動4艘巡邏船圍堵並派直升機監控,台灣基隆海巡隊為維護主權和漁船作業安全,先後出動5艘海巡艦艇保護,突破日船封鎖線,與日方在海上僵持約25分鐘,雙方並無直接衝突。(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