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蘋果和三星在美國的專利權大戰“世紀審判”中,蘋果取得完勝。美國加州一個法院陪審團8月24日裁定,三星電子公司侵犯蘋果6項專利權,需賠償逾10億美元。
三星指這是美國消費者損失,但並非終局。
加州聖何塞地方法院的陪審團,討論了不到3天的時間就對蘋果7項專利指控、三星5項專利指控做出了裁定。這宗訴訟案被普遍認為將為其他重要知識產權案提供指引。
歷史最高知識產權賠償
陪審團認定,三星侵犯蘋果除ipad外形設計相關專利外的6項專利權;其中5起專利侵權被定性為“蓄意”侵權,三星必須賠償蘋果10億4900萬美元。這是歷史最高知識產權賠償金之一。
陪審團也作出裁定,蘋果未侵犯三星公司任何專利,無需做任何賠償。判決並沒有涉及任何相關產品的禁售。
聖克拉拉大學法學院專利法專家勒夫教授表示,蘋果取得了壓倒性勝利,“這是蘋果所能希望取得的最好結果”。
他指出,陪審團認定,此案涉及的蘋果公司7項專利權均有效,三星“蓄意”侵權,主審法官高蘭惠將可依此斟酌將三星必須賠償的金額提高三倍。
預計法官會在一個月內正式判決。
三星:美消費者一大損失
三星電子就判決回應說,美國陪審團針對這間公司與蘋果的專利糾紛做出的裁決是“美國消費者的一大損失”,但並非終局。
三星的聲明說:“今天的裁決對於蘋果來說不是勝利,對於美國的消費者來說是一個損失。它會使消費者的選擇範圍變得更小,創新也更少,售價可能也會更高。”
聲明指,很遺憾,一家公司可以利用專利法來壟斷圓角矩形,或者是三星和其他公司日益完善的技術。三星稱,“這並非此案的結局,也並非這場全球法律大戰的結局。一些法院已經駁回了蘋果的很多主張。”
韓裁定蘋果三星互侵權
8月25日稍早,兩家公司在韓國發起的訴訟以各打50大板落定。
韓國首爾中央法院裁定蘋果、三星互相侵權,禁止三星銷售包括Galaxy S II在內的10項產品,禁止蘋果銷售包括iPhone4在內的4項不同產品。
但是作為全球最大和最具影響力的科技市場,美國法院的判定最為重要。
雙方雖然是競爭對手,但也存在逾50億美元的供貨關係。蘋果是三星微處理器和其他蘋果設備核心部件的最大客戶。蘋果和三星銷售的智能手機、平板電腦佔據全球總銷量的一半以上,兩家公司在韓國、美國、英國、日本、德國、法國、意大利、荷蘭和澳洲等9個國家展開30多項專利訴訟。韓國和美國的訴訟結果只是火線上的頭炮,但具有指標性。
雙方或上訴韓最高法院
雖然在美國幾乎不會有法院推翻陪審團裁決結果的情況,但也有例外。黑莓手機制造商RIM公司遭陪審團裁決,侵害美國行動設備管理軟體商Mformation Technologies公司的無線設備遠端管理專利,最終卻推翻裁決結果。
在韓國,上訴的結果是全案重審,而不是只重審在初審時出錯或爭議的特定部份。兩造可能雙雙上訴,甚至把官司打到韓國最高法院。
專利變彈道導彈
蘋果、三星與台灣的宏達電在專利權上激烈攻防,台灣一名科技業大老說,過去申請專利像是“防禦用的防空導彈”,現在已變成“毀滅對手的彈道導彈”。台灣一名蘋果供應鏈電子大廠董事長說,10年前科技業之間的專利權之爭不像現在“刀刀見骨”;現在所以殺紅了眼,關鍵在於電子產品生命週期短,若能以專利權訴訟纏住對手數月或超過1年,“對方不死也半條命”,像是蘋果提告禁止宏達電侵權手機銷美,就是一例。在這波專利權大戰中,外資表示,包括宏達電等台商在內屈居下風。
華南投顧科技研究部協理吳積霖說,以往科技業申請專利權多以自保為主,不會主動拿專利權攻擊對手;但自從蘋果公司推出iPhone等明星商品,其他廠商跟進,蘋果開始以專利權攻擊其他對手,引起科技業專利權大戰。吳積霖表示,科技業的專利權大戰常是“傷人也傷己”,但各家業者為強化專利戰的本錢,積極申請專利,美國的專利權審查官近年審查並不仔細,導致各廠家手中都有類似專利,如果某項產品熱賣,引起生產類似產品的廠商眼紅,導致專利大戰蔓延至全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