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每年700人游泳溺斃


(馬來西亞)游泳,不管是在公共泳池或海邊都有風險。

在馬來西亞每年平均有700人溺死,其中一半受害者是兒童,但安游泳教練警告,帶孩子到泳池或到海邊可能是愉快的假期活動,但父母必須時刻注意孩子的行蹤,甚至是5秒鐘,因為後果可能是嚴重的。

學校假期溺斃案劇增

馬來西亞D Swim學院游泳教練布萊恩葉說,往往在學校假期期間,當父母帶孩子到瀑布、海邊或酒店泳池遊玩時,溺斃的案件激增。

他說:“如果你的小孩在水中,確保看管他或她的人的眼睛不離開孩童。

“經常確保有成人在場,絕對不要讓孩子單獨在水中玩耍而沒有監管。"他促請父母送孩子學習游泳課程。

不過,他說,父母不要以為孩子曾學游泳就不會淹死。

“我曾經聽聞發生許多父母只是暫時離開一分鐘,孩子即突然在水中滑倒或掙扎的事件,有關孩子甚至曾上過游泳課。

“如果他們幸運,有救生員或在場有人迅速作出反應,但在許多案件中,當有人發現孩子面對危險時已經太遲了。"每年700人兒童佔半父母須警惕梁志業透露,父親在45歲過後就沒有再接國家能源公司的工程。之後,父親的腦部便逐步退化,並在49歲那年患上失智症。

他說,父親這麼早就患上失智症可能是遺傳因素,因為祖母在60歲後也罹患此症。

他表示,父母過去住在怡保,他是於今年3月才把父母接來新山世紀花園居住。

祖母也患失智症兒字:或是遺傳全監管和措施還是嚴重缺乏。

他說:“會游泳的馬來西亞人很少,在出現緊急狀況時,若和完全不曾學習游泳者比較,會游泳者冷靜和發生溺斃的幾率小。"

泳圈配備未必保障安全

Canyon Aquatics游泳教練兼創辦人欣蒂王說,父母不應以為有泳圈配備,孩子在水中即安全。

她說:“父母也不應讓孩子在淺水處潛水或浸泡或互相推擠入水中。"她說,在水中遇緊急狀況時,即刻的反應是高喊求救、找救生員、確認周圍是否具有可幫助掙扎者的物品如繩子、救生圈、樹枝或毛巾、如需要的話,準備進行心肺復甦術及確保他或她冷靜。

她說,沒有接受救生訓練者不應跳入水中施救,因為這也將使到他們本身陷入危險。

馬來西亞跳水“小公主"潘德莉拉促請父母送孩子學習游泳課,這可協助挽救他們的性命。

她說:“當我10歲的時候,我跌入一個滿是水的溝渠,由於我懂得游泳,我沒有驚慌而安全的游出。"

無救生員和水深指標
泳池嚴缺安全措施

在馬來西亞,雖然平均每天有兩人溺斃,但公共游泳池還是嚴重缺乏安全條規及措施。

英文《星報》調查後發現,馬來西亞數家酒店及豪華公寓並沒有統一的泳池安全措施。

吉隆坡一座擁有如奧林匹克規模游泳池的豪華公寓並沒有救生員,但有告示板提醒使用者使用泳池的條規;在檳城的一家豪華酒店則有晝夜救生員,但卻沒有指示板或水深指標。

房地產發展商協會會長拿督斯里任廣財指出,沿著游泳池甲板必須有水深指標,而超過1.2公尺深的泳池必須有救生員。

不過,泳池承包商說,由於地方議會發出的條規沒有嚴格實行,導致承包商及管理層自行認可恰當的建築及管理泳池。

消防局局長朱比里阿布則警告,缺乏嚴格的執法對公眾安全造成危險。

(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