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鬼纏身需做法‧新國神棍佈局強姦少女


(新加坡)解簽佬聲稱少女被鬼纏身,騙少女母親讓他搬到家中,精心策劃5天後對她霸王硬上弓!

案件發生在2011年9月12日午夜時分,地點是北部一帶的組屋單位。40歲的解簽佬謝光永(譯音)被控強姦當時18歲當行政員的少女。

201年9月5日,母親路過四馬路觀音廟時,有人上前說她運氣差,要帶她去找“大師”。這名“大師”就是涉案的解簽佬。

母親引狼入室

解簽佬稱母親“鬼上身”,家裡也可能有妖魔鬼怪,毛遂自薦要上門做法。

2天後,解簽佬上門,謊稱母親身上的“鬼魔”會對女兒不利,少女的房間也住著3隻鬼怪,要求讓他住下開壇做法。

母親信以為真,還要少女尊敬“大師”,沒想到卻是引狼入室。

進房裝神弄鬼

2011年9月11日早上,解簽佬趁少女睡覺時,進入她的房間,聲稱她被鬼上身,還當著少女母親的面擁抱她。少女覺得不自在,馬上將他推開。

解簽佬當時問母親,能否脫光少女的衣服讓他做法,但母親不同意女兒在解簽佬面前裸露。

過後,解簽佬在母親出門後,又企圖對少女下手,少女覺得不對勁,立即逃跑。

怎料,男子到了午夜又裝神弄鬼,要母親呆在另一房間,否則少女會有危險。

叫家庭成員打坐不准動

解簽佬也支開另3名男性家庭成員,要他們在客廳打坐,即使聽見少女睡房傳出什麼聲音,也不要進去。

少女在睡房被解簽佬上下其手,她原本極力反抗,後來不希望家人見到她被玷污,放棄掙扎也沒尖叫。

她過後離開房間,向家人哭訴,母親立即報警,解簽佬當場被捕。被強姦讓她蒙羞和傷心,她也生氣母親的安排,讓被告有機會做出卑鄙行為。

解簽佬在2003年曾對弱智少年進行非禮、肛交和口交,2006年被判坐牢21個月。豈料出獄後,又干下無恥的強姦案,被控方要求嚴懲。(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