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教試點改革‧4市改設“矯治委”


(中國)中國備受詬病的勞教制度在甘肅、山東、江蘇、河南4地試點改革,設立“違法行為矯治委員會”,但該委員會仍設在公安局,組長由公安局長擔任。

委員會仍隸屬公安局

中央廣播電台《新聞縱橫》報導,甘肅、山東、江蘇、河南的4個城市正擔當勞教制度的改革試點,設立違法行為矯治委員會,以“違法行為矯治”取代勞教。試點工作2011年已由最高法院等10個部委聯手開展,近期發生湖南“上訪媽媽”唐慧為被強姦的女兒討回公道反被勞教的事件,令輿論再掀關於勞教制度存廢的討論。新華網調查顯示,86.7%投票的網友認為應該廢除勞教制度。

勞教是指犯事者錯誤行為較輕、未及觸犯法律時,由公安決定處罰,因無需經過法院判決而常被指是警察濫權手段。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錫鋅說,勞教欠缺必要的公開、公平、公正的程序保障,與現行的法律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不合。

2005年全國人大就將“違法行為矯治法”納入立法議程,但一直沒有下文。2012年3月“兩會”時,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在人大報告中表示,將“研究制訂違法行為教育矯治法”列入今後1年的工作任務。(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