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據《馬來西亞星洲日報》探悉,政府極可能在2014年開始徵收消費稅(GST),如果稅率不超過4%,政府應該不會調低公司稅和個人所得稅。
消息人士告訴《馬來西亞星洲日報》,政府認為,如果徵收消費稅後要取消現有的銷售和服務稅,那麼4%的消費稅率是最“適宜”的。
“政府的看法是,如果消費稅在4%以上,才有可能調低公司稅和個人所得稅。”
預算案或宣佈消費稅
消息人士指出,政府的意願是,消費越多的人,才須繳交更多稅務;在落實消費稅後,必需品和一些物品將豁免徵收消費稅。這項稅務制度旨在鞏固國家的財務地位。
另一方面,消息人士預測,政府將在2014年正式徵收消費稅,而首相兼財長拿督斯里納吉在9月28日提呈2013年度預算案時,有可能作出相關的宣佈。
不過,另一項消息指出,首相也可能在全國大選後才宣佈消費稅的事宜,而大選可能在2012年11月舉行。
雖然宣佈的日期眾說紛紜,不過來自政府部門的消息指出,政府幾乎已確定在2014年落實消費稅。如果延遲公佈,落實前的緩衝時間將稍微縮短。
根據之前的猜測,在徵收消費稅後,政府將調低公司稅與個人所得稅各1%。不過,這也需看政府徵收的消費稅率而定。
據悉,相關部門早已如火如荼地準備文宣工作,待首相公佈後便可即刻展開宣傳。(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