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錯控致陷囹圄‧陳群川百感交集


  • 陳群川:我在新加坡坐牢後,回到馬來西亞,又在1988年被判入獄1年,隨後又因債務問題被判入窮籍;這段艱辛歲月迄今仍歷歷在目。(檔案照)(圖:馬來西亞星洲日報)

(馬來西亞)新加坡前主控官格林奈自揭在“新泛電事件”中錯控,並導致馬華前總會長陳群川坐牢;陳群川9月10日受詢時坦言,一時之間感觸良多,不知該從何說起。他表示還未有任何具體決定,包括是否將起訴新加坡政府。

未決定是否訴新加坡政府

他對《星洲日報》說,自從他知道格林奈承認錯控後,百般滋味在心頭。

“我在新加坡坐牢後,回到馬來西亞,又在1988年被判入獄1年,隨後又因債務問題被判入窮籍;這段艱辛歲月迄今仍歷歷在目。”他是在1995年才還清所有債務,並脫離窮籍。目前從商的陳群川人在中國海南島,自“錯控”新聞見報後就受到媒體記者追蹤。

自喻重生嘗試原諒

不過,在歷經坐牢破產後,身為基督教徒的陳群川形容自己已經重生,並嘗試原諒那些改寫他人生的人。陳群川目前是中國多個地產項目的發展商,並獲得海南島頒發“榮譽市民”,以表揚他對海南島的貢獻。

林良實:道歉無法抹去冤獄之痛
“新加坡應補償陳群川”

馬華前總會長敦林良實接受《星洲日報》訪問時說,新加坡前主控官格林奈並不能以一句“對不起”就抹去陳群川因被錯誤提控、定罪、坐牢兼罰款所承受的痛苦。

他表示希望,在格林奈承認錯控及道歉後,新加坡政府能採取後續行動,包括補償陳群川、其家人、朋友、支持者,乃至馬華因這宗冤案而蒙受的創傷、付出的代價及無法形容的痛苦。(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