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楠榜丹絨卡朗高等法院駁回馬來西亞公民梁金平(譯音)因涉毒而被判死刑的上訴,並諭令銷毀所有的證物,包括1910粒愛他死和45公斤冰毒。
39歲的梁金平是於2012年7月14日,在卡里安達地方法院被判死刑。丹絨卡朗高等法院週9月11日稱,審判團駁回被告的上訴,並維持卡里安達地方法院的死刑判決。
丹絨卡朗高等法院審判團法官是,魯沙達爾、布迪及威廉。除了駁回被告上訴,高等法院還修正卡里安達地方法院2012年9月3日的判決書,將被告繼續拘押。
被告梁金平是國際毒犯網成員,經常進出馬來西亞、香港及澳門。他於2011年10月12日,在雅加達西區四季城商廈被警員逮捕,事先,警員在楠榜省峇考赫尼港口捉獲他的跑腿,經過追蹤後,將他逮捕歸案。
2012年7月3日,被告梁金平從囚車上跳下,搭乘電單車逃離,但經過30分鐘後,警員終將他捉獲,在戴上手銬後,送進拘留所。(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