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六四非法集會案審結之際,警方9月21日再控告一名七一遊行示威者共5項襲警罪,指他涉嫌在遊行期間,在5名輔警耳邊吹哨子。據瞭解,該示威者曾於不同時間,先後俯身在5名警員耳邊吹哨子,過程被電視台拍下,顯示他有意圖“襲擊”。警方稍後會聯絡電視台索取片段呈堂。民陣則批評警方過度檢控,目的是打壓示威者。
最高可囚6月·罰款5000
警方發言人表示,諮詢律政司意見後,21日根據《警隊條例》232章63條“對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襲擊等或以虛假資料誤導警務人員的罰則”,控告49歲男子紀俊基(譯音)5項襲警罪,現保釋候審,26日提堂。消息指,紀某參與七一遊行時,於3時15分、3時30分、5時10分及5時15分,俯身向警員吹哨子,過程被無線電視拍下。根據有關條例,若被判罪最高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警:意圖傷害
關注組:白色恐怖
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曾昭科認為,警方檢控時單純基於證據,不會考慮政治因素,而遇上敏感案件時亦會先諮詢律政司意見。曾又指出,從電視片段看到這名男子的行為,是有意圖令警員受傷害。他認為市民在港享有表達意見的自由,但亦不能觸犯法例或傷及他人。
民陣警權關注組成員沈偉男指出,雖然示威者在警員耳邊吹哨子的做法不太妥當,但認為警方以司法程序控告吹哨子的示威者,且控告5項襲擊,做法過份,批評警方製造白色恐怖以殺一儆百。
2001年8月,社會福利員梁俊威亦曾因在警員耳邊使用“大聲公”,被控阻差辦公及襲警,各判囚2個月及3個月,後獲高院裁定襲警罪名上訴得直,但仍因阻差辦公被囚2個月。(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