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馬來西亞未婚先孕或少女懷孕的趨勢有逐漸增加的趨勢,一些規模較大的醫院甚至創下每天至少有一名少女誕下嬰兒的記錄!
據衛生部統計發現,2011年馬來西亞共有超過1萬8千名年齡介於10至19歲的懷孕少女,當中超過30%是未婚先孕。
巴生中央醫院婦產科高級顧問莫哈末法洛醫生透露,該醫院每年平均為1萬2千名嬰兒接生,其中近14%是未婚先孕少女所產下的嬰兒。
年齡最輕只有12歲
《星報》引述莫哈末法洛,以上數據在雪隆一帶專科醫院是司空見慣的現象;而在該醫院待產的孕婦,年齡最輕的只有12歲!
莫哈末法洛是在巴生中央醫院為配合家庭計劃日所舉辦的研討會上發表談話。
官員:曾一天晤14懷孕少女
巴生中央醫院醫院醫療與社會福利官員努魯阿茲拉表示,2012年起,她每天至少得處理一宗有關未婚先孕少女的案件,“高峰"時期她曾經在一天內接見14名懷孕少女。
“大多數懷孕少女是由診所轉介至中央醫院,因為懷孕少女所面對的風險及併發症比一般孕婦高出兩倍。"
努魯阿茲拉說,未滿18歲的孕婦及其所誕下的嬰兒將受到2001年兒童法令庇護,福利部將會受理此類個案。
“根據院方協議及條例,在經過檢查確定少女懷孕後,院方必須安排她們入院、通知家長並且提供一系列產前治療等。"
她說,家長在獲悉子女的情況後,有者深感蒙羞,他們害怕事情曝光受到鄰居異樣眼光;有的家長在獲悉後表現坦然,並且認為本身已無力管教子女。
“未婚先孕的少女有的是自願獻身、也有來自低收入破碎家庭或離家出走的少女。"
處理個案與少女建立信任
努魯阿茲拉表示,在處理這些個案時,她必須與少女建立相互信任的友情,以協助處理問題,同時安排少女及家長參加該部門的輔導課程。她說,若發現少女及家長沒有能力照顧新生嬰兒,該部門也將協助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