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AES啟動2天‧司機5天內接罰單


  • 索拉展示在AES系統下發出的傳票,傳票上附上了違規車輛的照片。(圖:馬來西亞星洲日報)

(馬來西亞)自動執法系統(AES)於9月23日正式啟動,於兩日內(23和24日)在霹靂州和雪隆14個車禍黑區拍攝到闖紅燈和超速的車輛高達2952輛。

陸路交通局正核對違規者的資料和處理傳票,預料會在5天內把附上照片的傳票,寄給違規的司機,他們須在60天內繳付300令吉的罰款。

當局總監拿督索拉25日在一項有關AES的媒體匯報會上,再度“苦口婆心”的勸告所有司機遵守交通規則,因為在AES下,違規者皆無所遁形,而且當局有確鑿的證據,讓違規者無從抵賴。

“我們並不喜歡拍下司機的照片和發出傳票,採用有關系統主要是教育司機和改變司機的駕駛心態,進而降低車禍率。”

也對付其他交通工具

在第一階段,霹州和雪隆14個地區率先安裝的,分別是10個地區安裝拍攝超速,以及4個地區拍攝闖紅燈的偵測系統與攝錄機。

索拉提醒,在AES下受對付的不僅是違規的轎車司機,其他交通工具,包括摩哆車、羅里等一樣會受對付。

若不服可申請重播片段

他說,接到傳票但“不服”的闖紅燈司機,可以向當局申請重播案發的攝錄片段;但是,他強調,AES能清楚無誤的記錄下違規狀況,精准可靠。

“如果拍攝到的車牌可疑,我們會交給調查小組對照有關車輛的識別號(chassis number),以鑒定車主的身份。”

大道“寬限”時速120

他指出,其實在每公里時速110的高速大道,AES系統有給予“寬限”,即只拍攝車速達每公里時速120或以上的車主。

他說,當局不會“偷偷摸摸”,相反,它會在距離拍攝超速車輛攝錄機的2至3公里處,設置告示牌與警示,而拍攝闖紅燈的告示牌與警示則設置在距離其50至500米的地方。

“陸路交通局的網頁也清楚的列明裝置AES系統攝錄機的地點。”(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