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香港特區政府衛生署衛生防護中心9月27日公佈,28日刊憲把“新型冠狀病毒致嚴重呼吸系統病”列為法定須呈報的傳染病,並且即時生效。
經有關修訂後,醫護人員如有理由懷疑出現新型冠狀病毒致嚴重呼吸系統病個案,必須向衛生署署長作出呈報。
實驗室負責人如發現實驗室內出現此病毒逸漏並可能構成公共衛生危險時,亦必須作出呈報。衛生署署長亦可因應受影響地區的情況,行使權力以執行相關邊境管制措施。
世界衛生組織日前報告兩名來自沙地阿拉伯和卡塔爾的病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個案。
(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