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狀相似料薄熙來命運‧雙陳囚16及18年


  • (圖:香港明報)

(中國)中共17年來處理了3名政治局委員,除了薄熙來,還有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以及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坊間稱為“雙陳”。由於3人級別相同,又都是直轄市市委書記,因此薄熙來的黨內調查結束後,外界不免以“雙陳”的結局揣摩薄熙來的命運。

1995年,陳希同因北京副市長王寶森貪腐問題引咎辭職,兩年後被開除黨籍,接被控貪污罪、玩忽職守罪,1998年判囚16年。2006年,陳良宇因涉社保基金案,被撤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的職務,翌年開除黨籍、公職,2008年被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判囚18年。

分析指出,薄熙來刑期不會低於“雙陳”,從受賄金額看,當年陳希同收受22件貴重禮物,折合55萬多元人民幣,陳良宇受賄239萬餘元,而薄貪污金額是陳良宇10倍。

損黨聲
薄極大陳良宇嚴重

在程度上看,薄熙來“‘極大’損害了黨和國家聲譽,在國內外產生了非常惡劣的影響。給黨和人民的事業造成了重大損失”,而陳良宇“給黨的形象帶來‘嚴重’損害,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給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失”。(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