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一名曾在澳洲當傭的印尼女子疑被人利用當毒驢,2011年替人攜帶藏有近4公斤冰毒的行李在檳城機場被捕,9月28日在大馬檳城高庭判販毒罪名成立,處以死刑。
44歲的阿妮安格拉妮在聞判後,顯得非常冷靜。
她被控於2011年6月22日清晨2時15分,在檳城國際機場販毒甲基安非他命(冰毒),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39B(1)(a)條文,可在39B(2)條文下被判。
阿妮安格拉妮是從越南飛抵檳城時,共帶著3個行李,海關人員從其中兩個裝滿舊衣服的行李中搜出4包冰毒。本案主控官為拿督尼克蘇海米。
她是一名女傭,曾在澳洲工作。
她聲稱,由於在越南工作的女婿沒空陪女兒回印尼,所以她到越南接女兒回印尼,她到了越南後在機場與女兒見面,後來女兒先乘搭飛機回印尼。
當她在越南機場時,她接到一個同鄉女性朋友杜薇的電話,要求她幫忙帶行李到檳城。
她說,杜薇的姐姐知道她要來越南,並將她的行程告訴杜薇,所以杜薇才打電話要求她幫忙,她只需將2個行李帶到檳城交給一個人。杜薇的男友是個黑人。
被告辯詞說服力不足
高庭司法專員阿敏菲達斯認為,被告的辯詞說服力不足,無法挑起控方疑點,因此裁決她罪名成立。
他說,被告女兒並非殘疾人士,可獨自乘搭飛機回家鄉,被告不須從印尼飛到吉隆坡,再到越南接女兒。
他也認為被告的朋友杜薇是個杜撰人物,並指出涉案的2個行李裝滿舊衣服,根本不需勞師動眾地託人從越南帶到檳城,再由其他人帶回印尼。(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