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萊)日前被警方逮捕的24歲馬來西亞籍男子李永生(人名譯音Lee Yeong Sheng),10月6日早被發現在斯市首都王總兵路的刑事調查局總部7樓躍下身亡。
死者涉嫌於1日在加東THEMALL購物商場的一台自動提款機,非法安裝提款卡掃描裝置而被警方逮捕。
在被警方逮捕後,死者被帶上法庭申請扣押兩個星期查辦,並於本月3日被警方援引2000年濫用電腦法6(1)(b)條文被控上法庭,最高刑法是判坐牢20年或罰款10萬元或兩者兼施。
趁警員解銬掙脫躍樓
警方在文告中指出,死者6日早上從斯市中央警署帶往刑事調查局查辦,抵達後依照程序被帶往樓上盤問室,當時在場的包括數名警員。在抵達7樓時,警員為了方便盤問而解開死者的手銬,不料死者瞬間逃脫走向最近窗口的陽台欲往下跳,在場的警員嘗試拉住他,但死者掙脫警員的手躍下。
死者是於9月28日從吉隆坡飛往美里,再從美里乘坐巴士入境汶萊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