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DR案1死1惡化‧或控主席周向榮‧注射醫生可控誤殺


  • 法律學者指事件造成病人死亡,除了負責注射的醫生可能構成誤殺,醫療集團負責人亦可能要負刑責。圖為DR醫學美容集團主席周向榮(左圖)和相信是為4名病人施針的西醫麥允齡(右圖)。(資料圖片)(圖:香港明報)

  • (圖:香港明報)

(香港)DR醫學美容集團療程釀成首宗命案,4名女受害人中,46歲病人陳宛林出現多個器官衰竭,至10月9日晨9時15分不治;據瞭解,另一名在聯合醫院留醫的60歲女病人,情況仍然危殆,近日情況亦較入院時差,手腳開始變黑色,估計是血管阻塞截斷血液供應所致,但她仍清醒,毋須插喉幫助呼吸。

雖已釀成人命損失,但警方仍然未拘捕任何人,繼續將個案列作“求警協助”處理;有法律學者指出,事件中負責注射的醫生可能構成誤殺,而DR集團的東主、相關僱員亦可能要負刑責。據悉,政府高層正研究DR集團主席周向榮是否也涉及刑事責任,包括與他人串謀犯罪。

DR表遺憾
未回應賠償安排

食物及衛生局長高永文表示,對於有人在事件中死亡感難過,向死者家人表達慰問,強調會嚴肅處理事件,希望找出須為事件負責的人。DR集團發表聲明,對病人離世感遺憾,公司會盡力協助政府尋找事件起因;對於賠償安排及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的註冊及認可資格,則未有回應。

46歲病人陳宛林上10日到該美容集團接受治療後,傍晚出現發燒及腹瀉,4日入住律敦治醫院深切治療部,被診斷為敗血性休克及血管出現瀰漫性血管內凝血。本身健康狀況良好的陳,在4名曾接受靜脈注射DC-CIK療程的留院病人中情況最嚴重,需要儀器維生。其主診醫生廖維滔表示,病人因瀰漫性血管內凝血,導致多種器官衰竭,曾用多種抗生素治療。醫管局表示個案會轉交死因裁判官跟進。

“落重抗生素”無效

雖然政府已找到膿腫分枝桿菌是致病元兇,並為病人“落重抗生素”,但亦無法救回陳氏一命。有深切治療科醫生表示,膿腫分枝桿菌生長得慢,抗生素亦未必能在最好時機應付,而敗血症會令病人血壓處低水平,導致血液供應不夠,引致器官衰竭,而此症又會引起血管內瀰漫性血凝結,令血管阻塞,容易不停流血,故十分難醫,即使“落重抗生素”,受損器官仍需靠病人自己的能力復元。

60歲危殆病人手腳變黑

現時在聯合醫院深切治療部留醫的60歲危殆女病人王靜波,情況轉差;與死者陳女同在律敦治醫院搶救的56歲病人黃鳳群,目前情嚴重;至於在伊麗莎白醫院留醫的DR醫學美容集團創辦人周向榮的胞姊周欣欣,則情況穩定。

對於有人接受DR療程後喪命,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指若能證實有人嚴重疏忽,亦足以構成誤殺,除了涉事醫生,不排除參與的員工及老闆都要負刑責。他舉例,若有人向無病的人施用癌症病人才用的療程,而醫生有醫學常識判斷該療程是否用來強身健體,或疏忽無做足消毒等,都可構成誤殺。除了涉事醫生,公司職員及老闆也可能要負責,最終視乎調查結果而定。

醫委會前主席兼成員麥列菲菲不評論事件,但她指醫委會需待警方完成調查,並完成司法程序後,才可以就個案展開聆訊,如發現涉及違規,醫委會初步調查委員會可主動跟進。(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