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前首相塔辛發出逮捕令;塔辛因涉及銀行違規放貸案件而面臨濫權指控。
最高法院10月9日上午就塔辛等27人涉嫌泰京銀行違規放貸一案召開聽證會,其中一名法官表示,塔辛當天未出庭聽審,反映他試圖逃避。
他說:“法庭決定僅針對首名被告(塔辛)發出逮捕令,有關他的審訊將會展期,至到檢方將他逮捕歸案為止。"據瞭解,濫權罪名的最高刑罰為10年監禁,檢方同時也將尋求追討105億泰銖(約馬幣10.5億令吉)的賠償。
自塔辛2008年起流亡海外後,泰國法院前後對他發出6項逮捕令,包括一宗涉及土地買賣的濫權案及4宗暫被擱置的貪污案。(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