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北京市工商局前日披露,美國Nike(耐克)公司因以“雙重標準”出售產品,在內地銷售的一款球鞋售價比國外高逾500元人民幣但規格較差,侵害中國消費者權益,2012年被罰款487萬元。
事源耐克在內地銷售一款售價1299元的籃球鞋去年被揭發貨不對辦,耐克聲稱該款波鞋配有前後雙氣墊。但內地消費者買到的只配一個氣墊,售價卻比國外貴一大截。
耐克在事件曝光後刊登聲明道歉,並答應為消費者退貨,但北京市工商局認為不能姑息這種行為,遂向耐克追究責任。(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