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馬來西亞星洲日報記者被惡徒威脅及毆打事件,已受到砂州警察總監拿督艾克里沙尼及砂州刑事罪案調查主任拿督朱基菲里哈山的高度關注,並強調會下令展開調查工作。
艾克里沙尼指出,警方不會容忍如此不文明行徑,並已指示三馬拉漢警方展開深入調查。
他說,涉案者已抵觸刑事法典506條文(恐嚇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過兩年、罰款,或兩者兼施。至於毆打記者已抵觸刑事法典323條文(傷人罪),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年監禁,或不超過2000令吉罰款,或兩者兼施。
同時,朱基菲里哈山表示,警方高度關注記者被毆打事件。
另一方面,古晉新聞從業員協會譴責暴力對待記者行為。
古晉省新聞從業員協會主席黃淑蓮11月28日在文告中表示,社會組記者只是負責採訪新聞,事主沒有必要動粗,或以暴力行為對待記者。
車墜溝拍照引不滿
司機友人揮拳
轎車失控衝入泥溝,接獲消息的各報記者趕往現場採訪,卻遇火爆司機口頭威脅兼揮刀欲追砍眾記者;司機友人則沖前揮拳擊中本報記者臉部,導致記者嘴唇刮傷及右臉紅腫!
這起案件是昨晚11時許,在朋尼遜路9哩半發生,遭司機友人毆傷者為本報社會新聞組記者,當時是與同行接獲消息趕到現場採訪,不料遭人打傷。
據《馬來西亞星洲日報》記者(24歲)透露,當時他與同行接獲消息聲稱朋尼遜路9哩半發生一宗車禍,消息來源還指涉禍人士擁有武器。
記者們隨後抵達現場,發現一輛轎車失控衝入路旁泥溝,當時現場經已有其他路過民眾圍觀,而記者們職責所在,就拿出相機準備拍攝車禍現場。
“當時現場沒有人出聲阻止我們拍照,我就如常般拿出相機拍攝一張照片,不料卻惹怒涉禍司機,對方沖上前表明翻覆入溝的車子為他所有,責問我們在拍照前是否有得到他的准許。”
司機從駕駛座拿出利器
他說,司機氣沖沖朝溝中的車奔去,從駕駛座拿出一把利器並向他們揮來,恐嚇還有誰敢拍照。
“對方要求我交出底片,我向對方解釋現在相機都是數碼相機,沒有底片,並且也答應對方不刊登此新聞。”
不料,司機一名穿著白色襯衫的友人二話不說從旁揮拳擊中事主右臉,導致後者跌坐地面,司機隨後還從車內取出利刀,並威脅以及驅趕記者離開。
此時,其他報館記者欲上前扶走事主,不過仍遭對方威脅,並揚言要記者們“好看”,同時還企圖沖前攻擊記者,所幸被司機另外一名友人及民眾阻止。
事主隨後與同行們離開現場前往警局報案,同時也前往醫院驗傷,警方也針對此案進行調查。
張健仁:警應刑事案調查
哥打聖淘沙區州議員張健仁呼吁警方依據程序,調查肇事者傷害記者一案,並通過民事程序要求賠償給受害者。
他29日出席砂州議會接受星洲日報訪問時指出,事主在車禍發生後,心情肯定糟透了,但記者是在履行工作義務,不該受到暴力對待。
“肇事者對記者採用暴力行為是非常不恰當的行為,如果每個人都可通過暴力發泄心中不滿,社會肯定會大亂。”
他稱,受害者報警後,警方以刑事案件方式進行調查,此一程序可以罰款對方或控告對方坐牢,同時,受害者也可提出民事程序起訴對方,要求自身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