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2012年動物修正法案11月29日順利三讀通過,這也意味著,虐畜者的刑罰將從原有的最高罰款200令吉(1馬幣約同0.3283美元,下同)提高至5萬令吉,以及坐牢從6個月提高至1年。
農業及農基工業部副部長拿督蔡智勇29日在國會下議院辯論環節時指出,欲進口動物的個人或商家,在有關動物被隔離期間如果發生任何事故包括死亡,將不會獲得賠償。
他說,獸醫局在今年共發出了165張准證給進口動物商,而有關動物隔離期的長短,則需視動物的種類而定。不論是牛、鳥和魚,將由獸醫局設定一個檢疫期,以進行觀察是否犯有嚴重疾病。他強調,一旦獸醫局發現有關國家發生疫情,那當局將會採取更嚴厲的防範措施,從相關國家進口的動物就要隔離得更久。
針對行動黨怡保西區國會議員古拉提出他曾收到投訴指,進口動物在被隔離期間,由於本地工人的疏忽而死亡,為何無法獲得賠償時,蔡智勇促請任何民眾若收到類似投訴,應向獸醫局報告,當局會進行調查。
另一方面,蔡智勇說,任何有興趣要成為保護動物的先鋒者,可向獸醫局登記,當局會針對這些人士進行培訓,以培訓他們提供有效的虐待動物證據給獸醫局,方便當局執法。(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