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激光醫學美容愈趨普及,消委會今年接獲投訴亦攀升至新高99宗,其中34宗投訴人出現副作用,留下永久傷痕。有醫學團體批評現時對使用激光欠缺監管,只靠業界守則“自我規管”,建議立法只有註冊醫生才能使用高強度激光儀器。
消委99宗投訴新高
據悉,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負責區分醫療程序和美容服務的工作小組,將於12月10日舉行會議。
聯合國消費者保障國際顧問專家小組候任主席、消委會前總幹事劉燕卿指出,消委會至10月接獲99宗投訴,事主動輒花費逾萬元甚至以數十萬元計,最高金額涉及24萬元。當中34宗出現副作用,有接受美容院激光脫毛事主,小腿二級燒傷。劉燕卿引述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現時沒有方法永久脫毛,最多只能永久減少毛髮,提醒消費者不要輕信廣告。
香港鐳射醫學會會長陳偉民指出,激光是“無形刀”,不當使用可燒傷皮膚、損害視力,但現時未有法例規管激光儀器買賣,只靠業界自律,建議立法,只有註冊醫生才能操作高能量的醫療及外科激光儀器。對於醫學界是否趁DR美容事故“搶美容界飯碗”,醫學會副會長周伯展“遺憾有人有此想法”,強調只是保障市民健康,未有考慮利潤。(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