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成協議即將展開‧印中合作4海事項目


(中國)印尼和中國達成協議,在海事方面進行4個領域的合作,作為2012年3月兩國海事合作諒解備忘錄的一部份。印尼中國海事合作委員會12月6日在北京召召開第一次會議,同意兩國之間進行4個領域的合作。

外交副部長瓦爾達納向媒體指出,4個領域的合作包括,更換2006年亞齊省發生海嘯時,損壞的馬六甲海峽沿海導航儀器,成立印尼中國海洋與氣候中心。此外,印尼和中國也合作提高在龍目海峽和巽達海峽船舶交通服務操作人員的能力和培訓,以及建設衛星海洋安全系統。

瓦爾達納說:“整個項目由中國出資,因為他們致力於協助建立海上安全系統,對海上交通線的安全性非常關注。我國可以利用這個機會,以提高導航能力和設備。”他指出,4個合作領域是兩國之間商定的9個海事合作領域的一部份。

“其餘5個領域的合作,從技術層面至政策制定者,即兩國外交部和政治、法律與安全統籌部將在第二次會議上進一步討論。”至於商定的4個合作領域何時實施,瓦爾達納表示,“馬上就要進行了,雙方即將協調,進行合作。”。印尼-中國海事合作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由瓦爾達納和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傅瑩領導。

海事合作是兩國在2005年4月,達成的合作協議中重要的戰略夥伴關係。兩國代表團領導認為,在第一次會議上取得的成就,可以成為未來兩國之間海事合作的基準。(印尼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