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馬來西亞人力資源部部長蘇布拉馬尼亞姆12月7日在普特拉賈亞表示,將於2013年實施的全新《馬來西亞最低退休年齡法令》規定,該國僱員的最低退休年齡延長至60歲。
蘇布拉馬尼亞姆說,新法令將在2013年1月1日在憲報正式頒佈,並將於7月1日正式實施,新法令規定僱員的最低退休年齡為60歲,僱主不得要求僱員提早退休。
他指出,任何要暫緩執行此規定的僱主,必須要在2013年2月28日前,提出有力的論據及充份的理由,向人力資源部長申請暫緩執行的申請。若申請通過,僱主可以推遲執行此法令到2013年12月31日。
據介紹,馬來西亞原來的退休年齡為55歲。新法令將使馬來西亞與其緊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基本一致。目前,印尼的退休年齡為60歲,而新加坡為62歲。(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