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配合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來臨之際,金邊市政府批准民間組織當天舉行約5000人的人權遊行活動。人權遊行活動地點為從奧林匹克運動場遊行至自由公園。
據金邊市長高竹德瑪發出的文告稱,由於國防部長狄班對民間組織呈上的要求舉行遊行活動請願書表示贊同,因此市府批准民間組織於12月10日上午7時至傍晚6時30分舉行人權遊行活動,讓參與者聚集在奧林匹克運動前,然後出發經過巴杜中學,轉至俄羅斯大道、莫尼旺大道和108號路,終點為自由公園。文告指出,遊行當天,為了讓遊行活動可順利進行,警方將不會阻止此行動。
保護柬人權與發展協會(ADHOC)主管張速威說,協會全體成員亦將參與人權遊行活動,以望政府能正視23項問題,其中包括柬埔寨人權問題、自由發言權、司法系統、腐敗行為侵犯人權、歧視、尊重少數民族、性侵女人和兒童、土地被侵佔、被取消投票權等問題。(柬埔寨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