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3藝人“迷幻飯局”事件擾攘兩星期,被捲入事件的徐濠縈、何超儀、陳子聰、李璨琛及葉佩雯等“飯局12人”12月13日聯同律師召開記者會,宣佈徐濠縈及何超儀13日已向黃浩發律師信,又代表出席飯局中17名人士,就懷疑有人報假案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向警方舉報。他們感無辜之餘,更表示歡迎黃浩出來公開對質,還希望對方拿出所謂證據,包括影帶及聲稱見到吸毒的證人。同時被問到可會驗尿、驗血以證清白,他們表示不介意,但無必要,若要驗就要求對方一起去驗。
神情依然凝重的徐濠縈,聯同何超儀、陳子聰、李璨琛及葉佩雯,以及另外7名於2011年10月有份出席飯局的友人,包括梁漢文太太林文慧(Karen),13日日聯同律師蘇志榮於灣仔開記者會,再一次交代飯局事件。
力證上週五到警署報案
記者會歷時約20分鐘,由律師先發言,蘇律師表示有傳媒報導7日指他受委託去警署“提供資料,並非報案”,他澄清指7日的確以律師身份代表徐濠縈及另一人報案,而13日又代表有關飯局大部份人士,到警署“向警方提供進一步資料備案”。蘇律師指取得資深大律師意見後,13日代表出席飯局的其中17人,就懷疑是否有人報假案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向警方舉報,希望警方作出調查。
要求黃浩48小時內回覆
同時,律師宣佈13日早已代表徐濠縈及何超儀,向黃浩發出律師信,指黃浩誹謗,如需要將會採取進一步行動,包括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在控告黃浩的律師信中引述列出,黃浩分別對徐濠縈及何超儀各項“惡意捏造指控”,又指事件“全因他對當晚陳維尊小姐代表所有與會人士投訴‘台灣一品花雕雞’餐廳一事的泄憤所為”,並要求黃浩在48小時內回覆,否則不排除進一步法律行動,包括但不限於向法院尋求取得禁制令。
律師在記者會上再度強調,有報導指他7日到警局“只是提供資料、並非報案”是錯誤的,並已向警方反映,警方同意此報導與事實有誤,他們並有報案編號。
徐濠縈:女兒最無辜
徐濠縈與何超儀對於向黃浩發出律師信,徐濠縈在會上表情沉重,她指整件事最無辜是女兒,要被不停追訪騷擾而嚇著,發律師信是要禁止有人繼續造謠。問到是否會要求對方公開道歉?律師指會是法律程序一部份,對公開造謠者會禁制其發放錯誤信息。
何超儀更說:“我們委屈了很久,好辛苦,覺得好無辜。”
有報導指有江湖中人代黃浩出面,找他們傾談此事?徐濠縈指這就要問傳出來及寫這則報導的人,他們很被動。她更直言擔心人身安全,她說:“我有家人、有小朋友當然擔心。(會否請保鑣?)我我沒做錯事,不需要。”
李璨琛:黃浩一齊驗
記者會更設有記者提問環節,有記者問:“既然你們自稱沒有吸毒,會不會去驗血或驗尿?”眾人未料有此提問,都靜了下來,並先由律師回應:“這個問題對我當事人很不公平,不可能有何無聊指控就要他們驗尿。”不過他們及後再三提及此問題,認為有清楚回應的必要,徐濠縈認為該記者的提問令他們感到不安,她說:“為何要用驗身來證明沒有吸毒?我們是清白,沒有做過。”
何超儀說:“有位當事人又說有影片,又不拿出來,為何反而要我們去驗血驗尿,雖然我們不介意這樣做。”李璨琛說:“如果要驗的話,就叫他一齊去驗,香港有法律精神的,如果說神經病,莫非又要藝人去驗精神病?每日都有不少傳言,難道都要澄清?我們已經好無辜,其實我們也不擔心,更不介意做這個動作,只是根本沒有必要別人說一句就做,希望今次之後不用再回應,但不回應又當默認,影響我們日常生活。”表態後他們才一起離去。(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