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嫖雛妓案‧第16名男子監11週


(新加坡)涉及網上嫖雛妓案的第16名男子,12月19日被判入獄11個星期。被告陳偉雄(Tan Wei Siong,37歲,譯音)案發時是實乞納南民眾聯絡所的管理執行員。他面對一項嫖雛妓控狀,指他2010年10月6日下午,花450元(約合368美元)在明古連街廉價酒店跟一名未滿18歲的少女開房。少女案發時只有17歲。

被告身材瘦削,穿了白色襯衫和黑色西裝褲,認罪時神情淡定,但面容憔悴。卓永昌法官考量了林小舜律師的書面求情和被告精神報告,決定判他坐牢11個星期,但庭上沒念出求情,被告的求情內容不得而知。

案情顯示,被告從網站看到雛妓的簡介後,在2010年10月5日發短信給龜公鄧文朝(39歲,譯音),預約跟雛妓隔天開房。被告按照龜公的指示,預定了房間。隔天,被告跟雛妓從下午5時45分到7時37分在酒店開房,但他在這兩小時內都沒有詢問雛妓的年齡,也沒有要求查看她的身份證。

調查顯示,涉案少女案發前一個月替龜公鄧文朝工作,龜公的案件目前還在審理中。至今為止,共有51名男子因涉嫌嫖同一名雛妓被控上庭。(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