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深圳警方公佈富士康“第10跳”員工自殺原因,指墮樓員工事前曾遭遇情變,又欠下賭債、被人勒索,但網民質疑,有關調查結果是將責任推至個人,而與企業無關。
深圳富士康公司21歲的湖北籍員工南剛,上週五凌晨從園區宿舍天台墮下身亡,成為今年以來富士康墮樓的第10名員工。
深圳警方前晚通報了南剛自殺原因,“南某是獨生子,父母已分離;南某的前女友今年春節回家後跟他人結婚,南某之後交往的女友於今年5.1節回老家後,未再來公司並與南某分手,對南某心理造成較大打擊;南某已欠下數千元賭債,早前曾與人打架,後僱請人員出面教訓對方,但反遭對方敲詐勒索。南某曾揚言報復並流露出輕生念頭。”
有記者透露,已接令只准採用這份由新華社發佈的通稿報導事件。但有網民認為,通報缺乏對死者的尊重,尤其強調其被女友拋棄、欠下賭債等信息,撇除了富士康責任。
入職前受訓
“不要動不動跳樓”
據《京華時報》報導,有富士康員工表示,入職前富士康都會對新人進行職前培訓,教導“凡事要想得開,工作要愉快,不要動不動就去跳樓”,並告知員工“跳樓一個廠方賠10萬”。跳樓事件頻發,富士康近日大量招收輔導員、文體活動專員等從事員工“關愛工作”的職員,以紓緩員工緊張情緒。(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