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富人稅”判違憲‧奧朗德受挫‧揚言捲土重來


(法國)法國憲法委員會裁定,由總統奧朗德提出征收75%“富人稅”的計劃屬違憲,指這項徵稅不符合憲法規定的稅賦公平原則,令奧朗德的主要競選承諾無法兌現,蒙受一次重大政治打擊。奧朗德政府稱,將按法庭的裁決修改稅項細則,堅持續推富人稅。政府提出的其他加稅措施則獲法庭通過,意味著2013年不少富裕階層人士仍要多交稅款。

政府稱按裁決修細則續推

社會黨的奧朗德(Francois Hollande)在今年5月大選前許下承諾,會向富裕階層“開刀”加稅,解決政府龐大財赤及社會貧富不均的現象,上台後不久即宣佈一連串的加稅計劃,包括在2013年1月1日起向年賺超過100萬歐元的富人徵收75%“富人稅”,為期兩年;年賺15萬歐元以上者,最高稅率也從以往41%增至45%。奧朗德政府的加稅計劃遭在野的右派政黨強烈抨擊,指75%“富人稅”變相等同“沒收”富人財產。

憲法委員會的裁決稱,75%“富人稅”是以個人為課稅基礎,以非按家庭收入徵稅,賺同樣的錢卻交不同的稅,會造成稅賦不公。例如一個法國家庭合共年賺150萬歐元,其中一名成員年賺超過100萬歐元,因此必須繳納75%的重稅;而另一個家庭兩夫婦合共賺了150萬歐元,但兩人的收入都不超過100萬歐元,卻毋須繳“富人稅”。

理據:以個人為基礎欠公平

至於政府提出的其他加稅措施,例如把年賺15萬歐元以上人士的稅率增至45%,則獲得通過。

雖然“富人稅”稅率高達75%,但在法國,受影響的人士僅有1500人左右,而且即使成功推行,也只能為法國政府增加3至5億歐元的稅收,相較今年數百億歐元的財赤只是“杯水車薪”,故“富人稅”計劃多次被批評只是擺政治姿態,根本無法改善政府財政。財長莫斯科維奇(Pierre Moscovici)也稱,“富人稅”計劃被否決,不會影響明年法國政府把財赤控制在GDP3%以下的目標;總理埃羅則稱,政府將按法庭的裁決,修改“富人稅”的細則,但開徵“富人稅”計劃不變。(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