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印尼貪污監管組織(ICW)統計資料顯示,今年共有52名政黨幹部涉及貪污案,其中21名國會/地方議會議員或前議員、21名地方長官或前長官、2名政黨理事、1名現職部長。
印尼貪污監管組織觀察員阿鵬•威達迪(ApungWidadi)12月28日指出,涉及貪污案的政黨幹部,以從業黨幹部居首。“據統計,涉及貪污案的從業黨幹部最多,有14人,其次是民主黨的10人。
他指出,下來是國民使命黨和鬥爭民主黨幹部,各8人、民族復興黨幹部4人、大印尼行動黨幹部3人、公正福利黨及建設團結黨幹部各2人、以及黨籍不明的巴克巴克地方議長。
更深入分析可以發現到,涉及貪污案的24名地方長官或前長官,也是從業黨幹部居首,有7人,其次民主黨幹部6人、鬥爭民主黨幹部4人、國民使命黨幹部3人、公正福利黨及民族復興黨幹部各2人。
貪污的名目繁多,諸如推出工程以物色合作夥伴,額外增加工程預算,說服甚至向某一部門或機構施壓,把工程交給特定的公司。
他指出,隨著2014年普選臨近,2013年間的貪污現象或更猖獗。政黨幹部將千方百計籌資作競選開支,一般是政黨幹部出身的地方首長受促為黨籌集資金。“這一點很危險。他們將千方百計,舞弊或操作國家或地方預算,為黨籌集競選資金。”
正因為如此,他建議,為減少貪污現象,在制定2013年國家收支預算的過程中,最好加強透明化和可信性,最大程度縮小“隱形項目”。
2012年間被定為貪污案嫌疑犯的45人之中,議員最多,有16人已經被肅貪委員會定為嫌疑犯。(印尼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