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重慶“最富黑老大”‧陳明亮二審維持死刑判決


(中國)重慶市高院週一(5月24日)對陳明亮等人涉黑案作出二審判決。其中,維持對陳明亮的死刑判決,團夥其餘32人分別被判處死刑至9個月監禁不等,另有一人因患有重病被終止審理。

今年2月4日,重慶市第3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陳明亮等34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販賣、運輸毒品罪,行賄罪,故意傷害罪,賭博罪,非法拘禁罪七項罪名數罪並罰判處被告人陳明亮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32人分別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17年至9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等刑罰。庭審時,因被告人袁代林身患嚴重疾病,法院依法裁定對其終止審理。

一審宣判後,陳明亮、雷德明、馬當等不服,向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重慶高院依法組成合議庭,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案件進行開庭審理。

重慶高院認為,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份,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據此,重慶高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對維持原判決判處被告人陳明亮、周勇(大)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刑事裁定,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裁定同時為核準被告人雷德明、李家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刑事裁定。(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