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緬甸1月24日正式解散傳媒審查機構,緬甸民間營辦日報的禁令亦將於4月解除。民辦周報《緬甸時報》副總編輯向明報表示,自2012年8月當局暫停傳媒審查機構運作、取消報章送檢制度後,新聞自由已經“大躍進”,現在可自由報導敏感消息,預料4月將會有多達10間民辦周報轉型成為日報,為當地新聞業寫下新一頁。
緬甸官方英文報章《緬甸新光報》報導,緬甸政府24日舉行內閣會議,同意解散“新聞審查和註冊局”(PSRD),稱“為緬甸實施新聞自由鋪平道路”,並成立新的“版權和註冊局”,隸屬緬甸信息及公共關係部之下。PSRD原先負責審查緬甸所有的出版物,並且在2012年8月起已經停止運作,到24日正式完成歷史任務,標誌著緬甸自1964年起的新聞審查機制畫上句號。
報章副總編:自由大躍進
《緬甸時報》副總編Sann Oo向明報表示,過去一年當地新聞自由確實出現“大躍進”,很多以往不能報導的新聞,現在都可以自由報導。例如早前緬甸軍方出動戰機空襲北部克欽獨立軍,《緬甸時報》都可以自由報導,報館更可以派文字及攝影記者到克欽獨立軍的陣營採訪戰況,政府沒有阻撓。除了報導克欽邦的戰況,最近他們亦採訪了禮勃東(Letpadaung)銅礦示威者,這些新聞以往一定會被刪掉,但現時除了報導可以“出街”外,政府也沒有“秋後算帳”,找他們麻煩。
自2012年起,緬甸逐步放寬傳媒審查,雜誌及報章等印刷傳媒在刊印前,毋須再先把文稿送交官方審閱。到12月,緬甸政府宣佈,民間營辦日報的禁令將會在2013年4月解除(此前緬甸只准民辦周報,日報僅得官方營辦),令緬甸在近半世紀以來,市面上可以再次買到民辦日報。Sann Oo表示,4月將會多達10間民辦周報轉型成為日報,《緬甸時報》也為了應付轉型的需要,除了要增聘人手、設立輪更制外,也要額外購買印刷機,確保報章可以準時付印。
招兵買馬準備轉型
外界早前曾質疑,民辦日報禁令一日未除,即使取消送檢制度,緬甸都難有真正言論自由,禁令獲解除,正好反映緬甸邁向言論自由一大步。消息稱,當地將成立過渡性質的新聞委員會監管媒體,緬甸議會亦正討論訂立新的傳媒法,作為日後長遠監管媒體的基礎。Sann Oo稱,預計新的傳媒法今年將會獲通過,在起草期間美國及歐盟亦有給予建議,相信立法後不會影響現有的新聞自由。(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