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姦淫19位青少年女性,其中包括3名未成年幼女,河南登封男子楊知欣犯強姦罪,週三(5月26日)被判處死刑。
據瞭解,2002年6月至2008年3月期間,被告人楊知欣在登封市城區,登封市東金店鄉、大金店鎮、告城鎮、盧店鎮、唐莊鄉等地,採用勒脖子、以殺死被害人相威脅等手段,對高某、李某某等19名青少年女學生實施了姦淫,強姦作案19起。在其強姦的被害人中包括幼女三人,並造成三名被害人輕傷,六名被害人輕微傷。最為惡劣的是,楊知欣曾於2007年6月3日淩晨1時潛入登封市盧店鎮第一初級中學女生宿舍掐住王某某頸部,並對宿舍其他學生進行威脅,強行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
法院審理認為,楊知欣已構成強姦罪,社會影響惡劣,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對楊知欣的死刑判決。
最近一個時期,中國福建、廣西、廣東、江蘇、山東等地接連發生多起針對在校小學生、幼兒園兒童的重大惡性傷害、殺害事件,河南省法院決定自今年5月中旬開始開展為期三個月的“保護兒童婦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專項活動,確實保障在校學生、幼兒園兒童的人身安全。
據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二庭有關負責人稱,這起案件均把未成年在校生作為侵害對象,在當地引起巨大恐慌。此次依法從嚴從快審理了案件,有效地震懾針對未成年人的嚴重暴力犯罪,切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香港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