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繼12月以顛覆罪名判處14名異見份子坐牢後,越南法院2月4日再以同樣罪名審判22名“碑山公案公律委員會”的活躍份子,包括領袖潘文書。辯護律師透露,潘文書被判處終身監禁,其他21名委員會成員則被判坐牢10至17年。
越南警方2012年2月在中部富安省一處秘密地點展開突襲,逮捕潘文書和其他成員,以濫用自由和民主權利、危害國家利益的罪名遭到調查。但檢方較後稱被捕者承認意圖推翻政府,加控顛覆罪名。“碑山公案公律委員會"成立於1975年,宣稱擁有300多名成員,強調以“非暴力”方式運作,但當局稱其最終目的是要推翻現有的共黨政權。圖為上月28日審訊時的情況。(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