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曆新年臨近,中國進入送禮高峰期。國家廣電總局根據中央要求廉潔節約的規定,近日通知全國各級電台電視台,立即刪除含有渲染“送禮”內容的廣告。廣電總局稱,部份廣告出現“送領導”、“上級有面子”等渲染不良送禮風氣內容,傳遞不正確的價值觀,容易助長不良社會風氣。
民眾送禮目標首推領導
“今年過節不送禮呀,送禮就送”、“送給領導的禮物就選擇”、“一定能幫您‘禮’到成功”……有關送禮的廣告詞,近期在內地廣播媒介狂轟濫炸,甚至有“2013蛇年賀歲金銀條”廣告赤裸裸明言,金條“送領導都是吉祥無邊、實實在在的大禮”。河南媒體最新調查顯示,超過半數受訪鄭州人表示,春節送禮的花銷在2000元人民幣以上,送禮目標“領導”排第一,父母其次。
吁電視台嚴格自律
廣電總局的《關於清理廣播電視“送禮”廣告的通知》指出,一些廣告渲染送禮內容,且禮品中不乏名表、珍品郵票、金銀紀念幣等。廣電總局新聞發言人表示,電台電視台要嚴格自律,把清理送禮廣告作為落實中央要求的實際行動和遏制送禮、收禮不良風氣的具體措施,下大決心、花大力氣抓好落實。
為確保規定執行到位,廣電總局要求各級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切實加強日常監管,規範廣告播出秩序。同時,廣電總局還要求各地要進一步加強公益廣告製作、播出工作,通過增強正面引導效果,營造喜慶祥和的良好社會氛圍。
作家:行政亂干預更惡心
對此禁令,內地輿論褒貶不一。專欄作家連鵬在微博發表評論,認為有些廣告的確很惡心,但更惡心的是行政亂干預,尤其涉及道德觀念。上海《新聞晚報》發表評論文章質疑“沒有了送禮廣告,就沒有送禮了嗎?”文章指“禮尚往來”在中國有數千年歷史,而送禮廣告最多是近20年的事,何所謂的“不正確價值觀”和送禮,根本是兩回事。早於2008年,廣電總局就曾針對腦白金等送禮廣告要求從嚴監管,認為類似的“送老師、送親友、送領導”廣告內容低俗。(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