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國總理府下“封嘴令”‧傳媒噤聲兩年


(以色列)以國傳媒對“囚犯X”離奇死亡案集體“封嘴”,在當地掀起民權及新聞審查爭議。最令外界質疑的,是總理府在澳洲各界揭露事件之際,卻緊急傳召全國主要媒體的編輯,勒令他們不要報導,其後在輿論壓力下才准傳媒引述澳洲的報導。

以國傳媒的新聞限制,主要來自軍方、法院禁制令,以及由傳媒代表組成的“編輯委員會”。一切涉及國安或以色列核計劃等敏感報導,在出版前必須送交相關審查部門,當局有權刪除敏感資料,或阻止報導刊登,違者可判入獄。

簽承諾書
方獲記者證

事實上,該國傳媒獲政府簽發記者證前,必須簽署承諾不得披露涉及國家利益的機密資料,政府亦動輒要求法院,向個別敏感事件下“封嘴令”。

部份傳媒為突破禁令,唯有將消息“出口變內銷”,爆料給海外傳媒後,再“引述”相關報導。例如以軍上月空襲敘利亞軍事設施的消息,以國傳媒就轉載自外國媒體。根據“無國界記者”的新聞自由指數,以國在179個國家排92,比剛果和贊比亞等第3世界國家也不如,中國則排174。(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