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正當美國社會就鎗管方案激辯之際,多州政客提出方案,建議擁鎗者必須像車主般購買責任保險,希望借助保險公司的評估風險能力,減低發生鎗擊案的機會,但建議惹來鎗會反對,保險業界也質疑,保險公司是為意外擔保,而不是為蓄意行兇者負責任。
保險業反對為兇手負責任
《紐約時報》稱,多名分別來自加州、馬里蘭、麻省、紐約州和賓夕法尼亞等地的議員,提出立法規定鎗主必須購買責任保險,就像車主必須為車輛購買第三者保險一樣。民主黨麻省州議員林斯基(David P.Linsky)相信,此舉有助鼓勵負責任的用鎗行為和減少意外鎗擊。“我相信如果可以得到私營部門和保險公司參與用鎗安全,我們可以減少鎗案慘劇的數量。保險公司非常擅於評估風險因素和恰當釐定保費。”例如,擁有強大攻擊力鎗械人士,必須繳交較高保費。
但這項建議迅即引來爭議。一些鎗會認為,強逼購買保險是“踐踏擁鎗”的憲法權利,但包括全國步鎗協會(NRA)在內的一些鎗會,則支持自願投保。也有鎗會推廣被稱為“自衛盾”(Self-Defense Shield)的特殊保險,每年支付200至300美元,用於支付萬一遇上意外被迫合法殺人的賠償,但不會受理犯罪行為。
鎗會指“踐踏”憲法權利
保險業界也對這項建議提出質疑。保險信息研究所總裁哈特韋格(Robert P.Hartwig)指,保險的保障範圍一般是意外或非故意行為,而不是故意或非法行為,暗示保險不應為蓄意持鎗殺人的兇手負責任。(香港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