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扁夫婦各囚20年


(台灣)台灣高等法院昨日裁定,台灣前總統陳水扁及妻子吳淑珍因多項罪名成立,各應執行20年有期徒刑,並分別繳交2.5億元及2億元新台幣罰金。

陳水扁夫婦涉及的部份案件已判刑定讞,由於已判刑及仍在審理案件的犯罪時間都在2005年刑法51條修正案公佈前,根據舊規定,各項有期徒刑合併執行後最長刑期是20年。陳水扁自2008年起被羈押,已服刑4年多,吳淑珍則因身體狀不佳,迄今仍未被收監。(香港明報)